第⼀条:为规范本学会会员发展、服务及管理,依据本学会章程制定本条例。
会员类别与入会资格
第⼆条:会员类别
本会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。
个人会员:会员、高级会员。
团体会员:全国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从事电影美术/视觉造型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、研究所、电影集团、从事影视创作的技术/服务公司、机构等。
第三条:入会资格
(⼀) 拥护本学会章程;
(二) 全国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的电影美术/视觉造型相关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,可提交申请表格,申请入会,成为本学会团体会员。
(三) 在电影美术/视觉造型及其相关领域的创作者和从业者,包括从事研究、开发、应用、教育、管理的专业人士,可提交申请表,申请入会,成为本学会个人会员。
第四条:个人入会资格
(一) 个人会员入会申请条件
1
1.会员
从事电影美术/视觉造型及其相关领域 3 年以上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本学会会员:
(1) 从事学会所设置的各专业委员会领域的创作实践工作,并以创作者身份参与院线电影、电
视剧、网络剧等项目的专业人士(提供证明材料)
(2) 有本学会会员以上专家推荐
(3) 从事电影美术学理论研究,具有较高学术水准论文或有著作出版者;
(4) 从事电影美术/视觉造型教育、行业推广活动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工作,成绩卓著者;
2.高级会员
(1) 从事电影美术及其相关领域 6 年以上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被授予本学会高级会员:
(2) 以主创身份获得国内外重要电影奖(本学会举办的学会奖、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影节)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