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 章程修改程序

第四十条 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  

第四十一条 本团体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